亨佩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91页(940字)

【生卒】:1905—

【介绍】:

德裔美籍着名科学哲学家、逻辑实证主义后期的重要代表。1905年1月8日生于德国的奥拉尼因堡,曾先后就读于哥廷根大学、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1934年在柏林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亨佩尔最初攻读物理学和数学,后来在赖欣巴哈、石里克和卡尔纳普的影响下,转为攻读哲学。1929-1930年在维也纳短暂逗留期间,结识了石里克、卡尔纳普、纽拉特等人,并参加了维也纳小组的讨论。他还是以赖欣巴哈为首的柏林学派的重要成员。1939年正式迁居美国,1944年加入美国籍,曾先后在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匹兹堡大学等处任教,1973年退休。1981年曾来我国讲学和访问。亨佩尔是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通讯院士,分析哲学的主要刊物《认识》的编委。1961年曾任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的主席。自60年代以来,他在美国分析哲学界占有重要地位,可以说是逻辑实证主义在美国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

亨佩尔在科学说明理论、验证理论等方面的观点在科学哲学界有一定影响。此外在逻辑、方法论等方面也取得一些成就。亨佩尔的基本观点虽然没有背离逻辑经验主义的立场,但他对逻辑经验主义的某些传统观念采取了批判态度,对意义标准、验证理论等等作了较大的修正。他认为逻辑经验主义的经验认识论有其难以克服的困难,作为它的理论基石的“可证实性原则”没有在科学和逻辑方面得到支持,需要加以补充和修正。亨佩尔否定了原则上完全可证实的要求,也否定了原则上可完全证伪的要求,提出认识意义的可转译性标准,并强调认识意义是解释系统的特征。他主张用“验证”概念取代“证实”概念,认为不能作出绝对的证实或者证伪,只能作出相对的验证或者反验证。他还提出用“归纳统计的说明”补充“演绎规律的说明”,并把这两种说明应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总之,他提出了一种带有整体论倾向和实在论倾向的经验主义,并把他所主张的这种经验主义称为“分析的经验主义”。

主要着作有:《经验科学中概念形成的基本原理》(1952)、《科学说明的若干方面》(1965)、《自然科学的哲学》(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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