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洛论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06页(767字)

18世纪初,朝鲜朱子学者内部围绕人物性同异问题展开的激烈争论。主张人物性各异的权尚夏、韩元震等人住忠清道,故谓之湖论;主张人物性相同的李柬虽然也住忠清道,但其支持者多住京畿道,故谓之洛论。

争论的起因是朴世堂对朱熹《中庸》“天命之性”章句解释提出疑议,后发展到韩元震与李柬的激烈争论,相互往复书信长达万言。韩元震继承权尚夏对理的三分说(即认为理有“理一”、“分殊”、“分殊之分殊”三层次),认为性也可以从三个层次分析,即“超形器”的人物皆同之性;“因气质”的人物各异、人人皆同之性;“杂气质”的人人皆异之性。但是,“性是理堕在气中以后之名”,因此人与物的性是不同的。根据是朱熹《孟子》“生之为性”章句注释中说的:“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支持和赞同这种湖论观点的还有:尹凤九、崔征厚、蔡之洪等人。李柬反对韩元震的观点,认为“健顺五常之德者,即阴阳五行之理”,“物亦禀五常,而局于气质,故不能全其性,偏者气质也,非性也。”因此主张人物性相同。根据是朱熹在《中庸》“天命之性”章句注释中说的:“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认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支持和赞同这种洛论观点的还有:金昌翕、李縡、有凤、朴弼周等人。湖洛论争还涉及其他许多问题,如心未发时有无善恶的问题。主张人物性各异的湖论认为“心体有善恶”;主张人物性相同的洛论认为“心体本善”,等等。

湖洛之争是学术上抽象问题上的繁琐争论,但其中隐含着“主气论”和“主理论”倾向的斗争。这种争论与政治上的分歧联系起来,就成为党派之争。延续数百年的这个争论,不仅深刻地影响了哲学的发展,也助长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派别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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