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西利乌斯(帕多瓦的)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04页(1038字)

【生卒】:约1275—约1342年

【介绍】:

意大利政治哲学家。约在1313年任巴黎大学校长。他在巴黎大学与冉丹的约翰合着了《和平的保卫者》。该书于1326年遭到阿维尼翁教廷的谴责。他与约翰一同逃往巴伐利亚国王路易四世的纽伦堡宫廷。后被国王任命为米兰的大主教。

《和平的保卫者》完成于1342年,其哲学基础是阿威罗伊理解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目的是论证王权高于教权。在认识论上,他坚持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否认神启是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的来源。由于世俗事物只能靠理性决定,所以非理性的宗教对它们没有发言权。

西利乌斯认为,教会的目的高于国家,但它的目标只能在另一个世界中达到。国家是为现世的幸福服务的。从积极的方面说,国家的职能是以法律为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恰当地调节人们的行为,以达到“充分的生活”、公益和正义。从消极的方向说,国家的职能是利用它的强制力量阻止和调节人与人之间必然会发生的冲突,保证社会不被毁灭。教士是社会的一部分,必须受国家控制。所以,就现实世界而言,国家高于教会。

马西利乌斯认为,人民,即全体公民或公民的绝大多数,是一切政治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人民必须自己或通过选出的代表制订法律,人民必须选举、“纠正”并在必要时废除政府。他为这种共和观点提出了许多论证:(1)全体人民在理智和情绪上高于它的任何一个部分,所以只有经过人民的选择才能产生最好的法律和政府,它们将有利于公众的利益,而不是只为某一部分人服务;(2)自己立法是个人自由所必需的;(3)仅当人民选择了法律与政府时,他们才会服从它们;(4)对全民有影响的东西应由全民批准。

马西利乌斯认为,教会应由全体信徒组成,而不是仅包括教士,所有教职人员产生的教徒代表大会作为教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马西利乌斯在路易四世的支持下把他的主张付诸实践:为路易加冕的不是教皇,而是“人民代表”,宣布教皇约翰二十二世为异端,“民主选举”一名托钵僧(尼古拉五世)为教皇。

主要着作除《和平的保卫者》(Defencor Pacis)之外,还有《小保卫者》(Defencor Mi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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