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项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25页(630字)

指一个系统中各成分之间的对立关系,可以用这种对立关系区别各成分,并表示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在法国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语言的同时性研究方法比历时性研究方法更为重要之后,就突出提出了语言成分的关系问题。它说明,语言的音、词、句子与它们所反映的事物的关系形成其意义之外,又提出了各个成分之间的对立关系在形成其意义上的重要性。由语音的双项对立可以形成词义的不同,如tin(汤)和din(喧声)只是由“t”和“d”两个音位的对立而形成这个词义的不同。在词义上,也由其相对立的词而得到其意义,如有“上”的意义才决定了“下”的意义,由“黑”的意义才有了“白”的意义。

结构主义用索绪尔语言学模式研究社会现象,双项对立的原则也被用以说明社会现象中各成分之间的对立对比关系:如生与死,生食与熟食,吃的东西与吃的方式,做家俱的材料与家俱的形式,以及自然的存在方式与文化的存在方式,都可以作为双项对立的例子。在亲属关系、图腾制度和神治的研究中,在理论上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双项对立理论,即内婚制与外婚制的对立,图腾体系排列与图腾制度寓意,神治的结构与神治的流传与演变。

双项对立关系是事物之间相互比较关系的反映,但它带有约定俗成的符号性质。结构主义比较强调这种约定俗成的符号性质,这一方面开拓了人类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但也容易因此而陷于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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