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93页(628字)

印度哲学宗教术语。音译“阿特曼”,意译“灵魂”、“我”、“自我”等。印度婆罗门教神学家在解释外在的宇宙终极原因时,又提出一个与梵同体,又从梵自身产生出来的一个内在的自我。这个“我”不生不灭,无来无去,常驻永存。同时它又作为人的主体,既是人的生命又是人死后的灵魂,与梵不同的是,梵是外在的“大宇宙”,或“大我”;我是作为内在的,人的本质或灵魂的阿特曼之“小宇宙”,或“小我”。当“小我”获得解脱就能亲证梵或“大我”,并与“大我”合而为一,统一起来了。因此,古印度思想家将“我”概括为“小如芥子,大于天地”之特征。数论派、瑜伽派认为此“我”是死后轮回的主体,是纯粹的精神产物。正理派认为“我”是经验认识的主体,它的存在显示欲求、嫌恶、意志、快感等内容。胜论认为“我”有性质、运动、普遍、特殊、内属(感觉意识)五种基本要素,由于其存在而推出认识。弥曼差派认为“我”是祭祀果报的受体,在身体消灭之后,它永远存在。吠檀多宣称“我”既是生命的主体,又是认识的主体,行为的发出者,果报的受体,轮回的主体等。该派着名哲学家商羯罗称其为绝对永远清净的解脱者,一切知的全能者。耆那教认为我或灵魂是永远存在的实体,存在于世界诸事万物之中。佛教倡“无我”说,宣称“诸法无我”是三法印之一,用以标榜与其它各派不一样。但佛教内部各派对“无我”理解不同。原始佛教强调否定自我的存在,部派佛教一般讲我空法不空,大乘佛教一般主张我法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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