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下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68页(671字)

又称“纯粹知性原理”。在康德那里,形而下原则是确定一切经验知识的先天原则,是纯粹知性范畴使自己图型化的依据,是不同于具体经验法则的数学、自然科学的根本法则,纯粹法则。

与四类范畴和四类先验图型(时间)相对应,形而下原则有四条:(1)直观公理:“一切的直观都是广延的量”;(2)知觉的预测:“在所有现象中作为感性对象的实在,都具有强弱的量,即度。”(3)经验类比:“经验只是通过知觉的一种必然联结才有可能”;(4)一般经验的思维准则:“①在直观以及概念中,凡与经验的形式条件相符合的就是可能的;②凡与经验的质料的条件即感觉相合的,就是现实的;③在其与现实的事物相结合中,凡依据经验的普遍条件规定的,就是必然的。”形而下原则的前两条属于数学的原理,后两条称为力学原理。

形而下原则是使经验直观从属于知性范畴从而构成知识的规定,是知性范畴直观表象应用的展开。这种展开与规定是使知性范畴具体化、现实化。知性范畴依据形而下原则使之图型化,图型化的范畴是既系于知性又连着直观的先验图型(时间)中连结直观表象从而构成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识(数学的或力学的)。

形而下原则根植于纯粹知性,是使知性范畴具体化为数学的和自然科学的根本法则,从而使数学与自然科学成为可能。形而下原则仅是相对于经验并使经验成为可能的先天原则,超出经验范围的任何运用都不具有“客观效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