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赫尔东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95页(573字)

【生卒】:1332—1406年

【介绍】:

中世纪阿拉伯哲学家、史学家、政治家。西班牙阿拉伯贵族后裔。生于突尼斯,自幼学习伊斯兰教神学、哲学。18岁后投身政界,先后在北非和西班牙诸朝廷中供职,几经宦海沉浮,游历多处。45岁后弃政,致力于学术活动,一度任开罗立克教法派大法官。1401年受命马木留克王朝苏丹赴大马士革与帖木儿会谈。卒于开罗,葬该城苏非墓地。他强调对以人为中心的现实世界之研究,人类的社会生活,包括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应成为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其目的在于发现社会发展的自身规律性。提出历史事件间存在着因果联系,民族的盛衰及演变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对社会与历史的发展,地理、气候、资源、经济、宗教、道德、生活方式等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的各种特性、习惯与表现是受所处环境影响的结果。但他又相信历史发展具有因果相续的循环性,终止于第一因,从而肯定真主的最终存在。认为人的感觉经验是认识世界的基础,人要获得知识,个人的经验是不够的,还要利用人类获得的总经验加以思维与考证;逻辑学只是一种提供正确思维方法的辅助科学,本身不能产生知识。其学说对后来欧洲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影响甚大,推崇其为早期历史哲学的奠基人之一。

主要着作有《历史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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