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67页(266字)

一称“东正教”。与天主教、新教并称为基督教三大派别。基督教产生后不久,逐渐分化为以希腊语地区为中心的东派和以拉丁语为中心的西派。1054年东西两派正式分裂,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大部分东派教会自称为“正教”,意即保有正统教义的正宗教会,信守前七次宗教大公会议的决议,奉行七件圣事。在宗教仪式中,以希腊语为主,但也允许使用地方民族语文。除主教以外,一般神职人员可以结婚。不承认罗教皇是普世教会首脑,只承认他是“罗马主教”和“西部教会的牧首”。中世纪时,直接受拜占廷帝国的控制并为国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