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宗教对话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08页(1115字)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的重要哲学着作,代表他晚年较成熟的哲学思想。这本书写于1751年,后来曾三易其稿,历时20年之久。为了避免受禁,休谟想方设法安排这本书在他死后出版。该书发表于1779年,即休谟死后的两年。

《对话录》的中心是驳斥当时流行的宗教假设——宇宙设计论。全书通过潘斐留斯向赫米柏斯描述他亲自参加的一场关于宗教的对话,表达了休谟的宗教怀疑论思想。参加谈话的有克里安提斯、斐罗和第美亚,潘斐留斯是这场谈话的旁听者。斐罗的观点基本上代表了休谟本人的思想。《对话录》共分12篇。第一篇主要讲我们应该以怀疑的态度来对待宗教神学,对待宗教的宇宙设计论。第二至第八篇直接批判了设计论本身。设计论者根据神人相似的观点肯定上帝的存在,人们认为,自然作品既然与人的作品相似,则创造自然作品的原因就一定和创造人工作品的原因相似,因此,一个和人的理智相似的上帝是存在的。设计论的批判者认为,人们从经验中推得某物为另一事物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事先对同类事物的许多例子作了归纳,而我们从自然推到创造自然的上帝时,这是从独一的果去推出独一的因,我们既没有同类的例子归纳而得的结论可作根据,又不知道上帝的其它性质,这样的推理如何能够成立呢?要是这样的推论能够成立,那么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推理提出许多不同的宇宙论来,提出许多不同的宇宙起因,例如动植物的生殖和生长、物质和运动等等,为什么一定要说具有理智的上帝是宇宙的起因呢?所以,根据经验类比是无法推出上帝的存在的。第九篇主要讲根据先天的论证也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休谟认为,擅自用先天的论证来证明一个事实是一个明显的谬误。我们决不能用论证来证明一个事物,除非这个事物的反面包含着矛盾。能清晰地设想的事物是不会蕴含矛盾的。我们既能清晰地设想上帝存在的事物,也就能够设想其为不存在,它的反面并不蕴含矛盾。所以,上帝的存在不能以先天的论证来证明。第十至第十一篇对话主要说明我们无法从道德的观点来证明必然有一个上帝的存在。人们一般认为,在人类生活的悲惨和不幸中有许多邪恶的东西,人们需要不断地祈祷和礼拜,不断地赎罪才能避免它们,因此,一定存在着一个上帝。休谟认为,这不仅证明不了上帝的存在,反而会因为上帝的无能而否定上帝的存在。第十二篇对话在前面诸篇的基础上,否定了宇宙设计论的上帝,但又提出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宗教的上帝,真正的宗教是哲学和理性的宗教。

休谟的《对话录》所体现出来的反宗教神学的态度是鲜明激烈的,它把矛头直接对准了自然神论,这在当时具有十分进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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