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08页(321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用以表述绝对理念发展阶段的范畴,与“自在”范畴相对。

“自为”即展开、显露之意。自为阶段即指逻辑学中的第二部分本质论阶段。本质论是“关于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自为存在和假象的概念的学说”。存在论阶段的概念还是自在的、潜在的,还没有展开;而到本质论阶段,概念则是自为的,展开了的,它自身内的矛盾显露、反映出来了。黑格尔一般是把三段式中的第一项(开端)看成是自在的或潜在的东西,第二项(中项)是自为的或展开了的东西,第三项(结果)是自在自为的或既展开又统一的东西。可见,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的发展是由自在到自为再到自在自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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