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被感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23页(1004字)

18世纪英国哲学家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条基本原理和着名命题。

贝克莱宣称他发现了一条最重要的真理,“地上的山川景物,宇宙中所含的一切物体,在人心灵以外都无独立的存在;它们的存在就在于其为人的心灵所感知。”

贝克莱从主观感觉经验论立场出发,否定了洛克区分事物的两种性质的学说。贝克莱认为,洛克提出的广延、运动等存在于心外的物质实体中的第一种性质,实际上是与他所说的主观感觉的色、香、味等第二种性质紧紧相连、密不可分的,同样也是属于主观感觉的性质。

通过对洛克的批判,贝克莱把世界的存在归结为感觉性质的存在,进而又把感觉性质的存在归结为人的心灵所感知的观念的存在,认为“一切可感知的性质都是颜色、形象、运动、气味、滋味等等,那就是说,它们都只是感官所感知的一些观念。”既然世界的存在等同于被感知的观念的存在,因此可以说,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又认为,既然世界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观念的存在,则很显然,世界的存在或观念的存在都离不开感知它们的主体,必然有一个所感知观念的精神实体,即心灵、灵魂或自我,这一精神实体无疑是存在的。

因此,存在即被感知这一原理的更确切、更完整的表达应当是,“存在即被感知和感知”。

如果这个命题的内涵仅仅包括上述内容,即存在仅仅被归结为被感知的观念和感知的心灵,那么这个命题就有导致极端荒谬的唯我论的危险。

因为如果整个世界的存在完全依赖于人的心灵,则个别的心灵所感知的时间和空间范围都是极为有限的,无法保证可感世界持续不断地存在下去。为了避免陷入极端唯我论的困境,亦是为了论证宗教信仰的合理性,贝克莱进一步指出,经验确实向我们表明,感觉世界在个别心灵未感知它们时依然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感觉世界可以离开感知它们的精神实体而独立存在,在个别心灵没有感知世界时,有一个无限的、永恒的、绝对的精神实体即上帝在感知和支撑着感觉世界。上帝这一永恒的精神实体是最根本的存在,也是存在的最根本的原因。

综上所述,贝克莱所确认的宇宙间的存在物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存在于感知者心灵中的观念,二是有限的感知主体即心灵,三是绝对的、无限的、永恒的感知者即上帝。

这就是“存在即被感知和感知”这一原理的全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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