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即否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03页(695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一个重要思想,黑格尔辩证否定观的一个重要内容。

黑格尔继承了斯宾诺莎的“一切规定即是否定”的思想,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某种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既是一种肯定性,同时又是一种差异性和否定性,这种否定性和差异性并非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它同样是一种存在和事物,因而也是一种肯定性。

黑格尔进而认为,任何事物乃至绝对观念的发展均是按否定之否定进行的。事物由肯定阶段发展到否定阶段就是由于肯定之中包含着否定的因素,否定之中包含着肯定的因素。黑格尔认为,肯定与否定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相互包含的。一方面,对某物的规定(或肯定)也就否定了某物与该规定相反的性质,对某物的规定实际上就是给某物确定界限,超出界限就否定了某物;另一方面,离开了否定也就无所谓肯定,肯定正是在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中才有其规定性,如光明离开了黑暗就无所谓光明。同时,否定也不是绝对的虚无,否定并不是全盘否定,它只是对肯定的东西的某些特定方面的否定,否定即包括肯定在自身之中。

因此否定是一个扬弃过程,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是作为联系和发展环节的否定。

黑格尔认为,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构成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对肯定的复归,它使事物的发展从抽象到具体,从片面到全面,实现圆圈式运动。因此,思辨的本质就在于在肯定之中把握否定,在否定之中把握肯定,在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中实现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故黑格尔把事物内在的肯定和否定的辩证法看作其辩证法的生动揭示。

上一篇:客观真实性 下一篇:肯佩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