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99页(379字)

文学体裁之一。中国古代“小说”之概念极为复杂。《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汉代桓谭云:“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文选》卷31江文通《拟李都尉从军》李善注引《桓子新论》),都指小说为“道听涂说”之“丛残小语”。明人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28)把小说分为6类:“一、志怪;二、传奇;三、杂录;四、丛谈;五、辨订;六、箴规。”《四库全书总目》(卷140)说:“迹其(指小说)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可见明清人视小说范围仍极宽泛。宋元以来,在“说话”基础上产生之长篇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和明清文人独立创作之小说如《金瓶梅》、《儒林外史》等,则为现代“小说”概念之小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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