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70页(239字)

清代边地进行民屯之屯田户。屯户来源于徙边无地农民、无业农民和边地参加屯垦之少数民族。清制,凡屯户,政府均为之“勘定地亩,搭盖房屋,并给与农具、籽种、口粮、匹”,令其从事屯田,并按亩科粮(《清高宗实录》卷1108八乾隆四十五年六月甲子)。清政府又规定“凡屯户加垦者,俱令改屯升科”(《清史稿·食货志一》)。即屯户在数年之后,凡垦地面积达数十亩者,均可以地租形式向官府缴纳租税,并由屯户升为普通农户。屯户子弟成丁后,亦以屯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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