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92页(235字)

古以足一百实数之钱为长钱。与短陌、短钱相对而言。晋代葛洪抱朴子·微旨》:“取人长钱,还人短陌。”长钱之实数,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各有不同。南朝梁代大同(535—545)以后,“自破岭以东,八十为百,名曰东钱;江、郢以上,七十为百,名曰西钱;京师以九十为百,名曰长钱”(《隋书·食货志》)。金代大定年间(1161—1189)“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官用足陌,谓之长钱”(《金史·食货志三》)。参见“短陌”、“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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