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237页(500字)

独立于官学系统外之教育机构。由官方藏书、校书和私人读书治学之所发展而来。一般有学田作为经济来源;掌握一批供教学用图书;有一定教学行政组织;招收学生,按学规从事教学和生活;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采用个别钻研、相互问答、集众讲解相结合之教学方法。由着名学者讲学,重视学术交流,为书院区别于一般学校之重要标志。每随官学腐败、衰落而兴盛。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唐玄宗开元六年(718)设丽正书院,十三年(725)改名集贤殿书院,置学士、直学士、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知书官等;主要职责为校刊、收藏经籍、征集遗书、辨明典章,以备皇帝顾问。宋代书院尤盛,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研习经籍外,间亦议论时政。院址一般选山林僻静处。白鹿洞、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府、岳麓书院最为着名,号称四大书院。元代各路、州、府皆设书院,政府逐步加强控制,直接委派负责人,使其官学化。明代书院仍盛,其后期多与州郡官学合并,日渐成为科举预备场所。清代书院数目大增,但多为习举业而设,学生埋首八股文,不务真才实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政府下令改全国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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