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规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316页(309字)

南宋白鹿洞书院订立之学规。亦称白鹿洞教规、白鹿洞书院教条等。洞规规定了书院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方针为实施五教: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实现此一方针,又指出为学、修身、处事、接物之要目。为学之序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修身之要为: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处事之要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接物之要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其功。此为第一个系统完整之书院学规,亦为南宋乃至以后历代书院共同依据之总学规。它概括封建社会教育基本精神与要求,成为封建社会教育之共同准则。参见“白鹿洞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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