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行(háng航)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390页(472字)

中国封建社会商业手工业同行组织。行,初见于隋、唐,当时同一行业集中于一街一市,形成行列,故行又为市场同义语。手工业者的组织,或称“行”,如制鞋者称“双线行”;或称“作”,如“金银镀作”、“油漆作”、“木作”等。宋代,行业组织增多,又称团。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诸行》:“又有名为团者,如城南之花团,泥路之青果团,江干之鲞(xiǎng享)团,后市街之柑子团是也。”宋代即有团行连称,政府通过团行对商人进行控制和勒索。又《都城纪胜》云:“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大小,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所有商人均“各自诣官投充行人,纳免行钱,方得在市卖易,不赴官自投行者有罪,告者有赏”。团行则有维护本行利益,和官府周旋的作用。团行对本地市场有垄断性,外来客商贩货须由团行议价收购。至明代,手工业组织亦通称行,“团”名消失。清代行业组织更加完善,各行均立行规。手工业行规有限制学徒人数及学徒年限等规定;商业行则有划分市场等规定。其后,各行逐渐出现以供奉本业祖师名称的“堂”、“公所”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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