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433页(270字)

官名。相传上古全国分为9州或12州,每州置牧,为一州长官,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分全国为13监察区,各置刺史1人。成帝绥和元年(前8)改刺史为州牧。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旧称。元寿二年(前1)再改称州牧。东汉初仍为刺史。灵帝时又改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军政大权,州牧之任至此极重。魏、晋、北朝多置刺史,唯北魏、北齐于司州,北周于雍州置牧。隋、唐两代仅于雍州置牧,余州皆置刺史。宋代于开封府置牧。元、明两代州牧之名废。清代以州牧为知州别称,官阶甚低,与知县并称牧令。参见“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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