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466页(284字)

贡举的人才。《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曰进士。”郑玄注:“进士,可进受爵禄也”。隋代始行科举制,炀帝大业中(605—618)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唐代进士科为常科(定期举行之举士科目)之一,唐高宗、武则天之后,进士科最为社会所重。应举参加该科考试称举进士,应试者称进士。宋初因袭唐制,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分进士科为经义、赋两科。明代进士科为常科唯一科目;举人会试中选后再经殿试,录取者统称进士;分三甲出榜,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清代承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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