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530页(358字)

地积单位名。古代最早使用之地积单位为“步”、“亩”、“里”。步、里为借用长度单位(参见“步”、“里”各条①)。《汉书·食货志上》:“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所谓“井方一里”,即一井等于一平方里;“步百为亩”,即1亩等于100平方步。亩专作地积单位,其大小历来无定论。《急就篇三》注引窦俨曰:“小亩步百,周制也,中亩二百四十,汉制也,大亩三百六十,齐制也。”所谓“齐制”系指北朝加大之亩制。从汉代至清代,大概多用240平方步为1亩之中亩制。亩以上之地积单位为“顷”。一顷等于100亩,此始于秦代。亩以下之地积单位,宋代以前有“角”,一角等于四分之一亩。宋代以后则用分、厘、毫、丝、忽作亩之十退单位。参见“分、厘、毫、丝、忽”。

上一篇:免役法 下一篇:辛弃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