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折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685页(327字)

①书名。又作《春秋决狱》或《春秋断狱》(见《后汉书·应劭传》)。西汉董仲舒撰。此书以《春秋》的经义解释法律,论述决狱原则。全书凡232事,《晋书·刑法志》云:“故胶东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折狱》232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其书当时为廷尉决狱的依据,故名之曰《春秋决事比》。西汉时期盛行以《春秋》经义作判决案件的依据。《盐铁论·刑德》:“《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②是指根据《春秋》的经义解释法律、审判案子的方法。由董仲舒首创。在汉代和魏、晋、北朝时十分盛行。实质上就是把儒家经典作为判断罪刑的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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