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724页(407字)

①古代对星群的区分。以百官之名命星,故称星官。先秦着作所载星官至少有38个,所概括恒星数目至少有200颗。最早系统描述全天星官者为汉代司迁《史记·天官书》,所记星官91个,包括恒星500余颗。此后,对于星的认识进步很快,《汉书·天文志》:“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一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张衡《灵宪》:“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为星两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焉。微星之数盖万一千五百二十。”三国吴国太史令陈卓,综合石氏、甘氏、巫咸三派星占家所占星宿,编成283官1464颗星的星表,并绘制星图。陈氏星表图已佚,然作为范本,成为我国观测星象的基础,各代所制盖图、浑象、星图,基本上以陈卓数字为准,沿用1000余年。星官命名系统封建烙印很深。②观测天文的官。唐人韩愈《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星官历翁,莫能与其校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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