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766页(385字)

①督军之官。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隋代及唐初亦然,各州设总管,边镇或大州设大总管。出任征讨者则称行军总管、行军大总管。后复称都督,统兵出征的将帅仍称总管。五代最高军事统帅有都总管之称。宋代设步军都总管,以节度使充任,统一路或府、州兵马,或以知府、知州兼其职,性质属纯军事。清代东三省,新疆围场,皆置总管,以率兵驻防为职。②守郡的官。元代每10万户左右及当冲要者,置诸路总管府,以别于散府。每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下设总管一人。③管理专门事务的官。元代中央和地方有各种名目的都总管府或总管府,均设达鲁花赤和总管。如茶迭儿局总管府,管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寿福总管府,负责祭供钱粮之事。清代内务府总管大臣即其遗制。又明代有总管太监,清代太监亦有总管首领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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