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782页(225字)
春秋战国至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政权组织。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国已开始在国内一些地方设县。春秋后期,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从管辖区域看,郡大于县,但因郡地处偏远,行政建制一般比县低。战国时在边郡分设县,逐渐形成郡统县两级制。秦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36郡,后增至40多郡,郡下设县。郡、县的守、令都由中央任免,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下设县丞、县尉等。县下,以五家为一伍,二伍为一什,十什为一里,十里为一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