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茶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802页(224字)

宋代官署名。掌发卖茶引事宜。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蔡京推行“卖引法”,“罢官置场,商旅并即所在州县或京师给长短引,自买于园户”。南宋高宗建炎二年,成都转运判官赵开“仿蔡京都茶场法,以引给茶商,即园户市茶”。都城临安亦于“建炎三年(1129),置行在都茶场”。(均见《宋史·食货志下六》)并在外置建康、镇江、吉州等场,与行在都茶场皆归尚书左、右司提领,但榷货务与都茶场,提辖官和监官又通衔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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