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802页(234字)

官名。西汉宣帝置西域都护。督护诸国,为驻西域地区最高长官,后废。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复置。晋、南朝宋之后,公府则有参军都护、东曹都护。广州别置西江都护、南江都护,专征讨之事,而职权颇卑。唐代于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单于、北庭等地设置6个大都护府,管理辖境的边防、行政和各族事务。每府设大都护1人,副大都护(或副都护)2人。元代都护府设大都护、同知、副都护,主管畏吾儿(维吾尔)族和汉族之间诉讼之事。明、清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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