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874页(477字)

宋、明儒家哲学思想。亦称道学。汉儒(主要是古文经学家)治经,侧重名物训诂,宋儒则多附会经义而说天人性命之理,故称“理学”。理学家认定“理”先天地而存在,把抽象的“理”(实指封建伦理准则)提到永恒而至高无上的地位。主张穷究人之理、物之理,以使人的行为合于仁义礼智,合于“理”,能“齐家治国平天下”。主张“即物而穷理”。北宋初胡瑗、孙复、石介称“理学三先生”,但理学实际创造人为周敦颐、邵雍、张载和二程(颢、颐)兄弟。至南宋朱熹集理学之大成,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与此同时,有陆九渊一派的主观唯心主义,以“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和“心即理也”等命题,否定客观世界的存在,并与程、朱派相抗衡。至明代,王守仁发展了陆九渊“心即理也”、“心外无理”的学说,主张“明本心”、“致良知”,是为陆、王心学。张载提出“太虚即气”的太虚一气论,对宇宙的本原作了朴素唯物论的解释,与二程有异。明代王廷相及清代王夫之、戴震等则继承、发展张载的学说,反对程、朱或陆、王之学。宋明理学对中国思想界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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