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973页(229字)

官名。掌教育。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于各路设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教育,每年视察各地学校。简称提学。金代设提举学校司,元代设儒学提举司。明初承元代旧制,后设两京提学御史,由御史充任;各省设提督学道,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充任,称提学道。从此提学成为专管地方教育文化的最高行政长官。清代设提督学政,长官称提督某省学政。大省以四品以上大员充当,较小省份以翰林院编修充任,3年一任,简称学政。学政地位与督、抚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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