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008页(273字)

古代帝王、诸侯、大臣及士大夫死后,根据其生前事迹和品德所给称号。帝王谥号,由礼官议上;群臣谥号,由朝廷赐予。《周礼·春官·大史》:“小丧,赐谥。”给予谥号的标准称谥法。相传为周初始制,秦时废,汉初又恢复。根据《谥法》,谥号有褒有贬。褒义如:周文王的“文”,是“经纬天地”之意;齐桓公的“桓”是“辟土服远,克勤敬民”之意。贬义如:周厉王的“厉”,是“杀戮无辜”之意;隋炀帝之“炀”,是“好内远礼”之意。士大夫死后,由亲友、门人,故吏为其立谥,称为私谥。如晋代陶潜死后,由其友颜延之谥为“靖节征士”。

上一篇:谢朓 下一篇:禅(chán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