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宗灭佛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78页(619字)

唐朝武宗会昌年间,利用政权力量打击佛教势力的行动。唐朝政府一直利用宗教维护自己统治。首先尊奉道教,但也优渥佛教,寺、观得免课役。到唐代中期,佛教寺院经济畸形发展。他们占有大量土地,如:“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吏不能制。”僧尼人数,也在日益增多,主要是因富户为规避赋役纷纷剃度。有的地方官吏,借机公然度僧卖牒。如泗州,“凡僧徒到者,人纳二缗,给牒即回。”于是,本来纳税人丁,尽入于佛门,严重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唐玄宗时,曾为此裁汰僧尼3万人,但不久即复原状。唐代宗时有人建议课役僧尼,未能实行。唐武宗时滥度僧尼更为严重,政府与佛教寺院势力的矛盾十分尖锐。武宗本人又崇道轻佛,宠信道士赵归真。遂从其言,并与大臣李德裕等筹商,于845年(会昌五年)7月,下诏毁佛,命令各地同时平毁寺庙。长安、洛阳各许保留两所,其他大城各留一所。寺分三等,上等许可留僧20人,中等10人,下等5人。寺院财货田产一律没官,寺材用以修葺官舍。铜像铜钟,熔化铸钱。其后,武宗专有诏书说明佛教之弊,宣告中外。据载,当时全国共毁官修寺庙4,600余所,私庙4万余所,归俗僧尼26万多人,没收寺院田产上万顷,奴婢15万人。这次灭佛活动,声势浩大,沉重打击了寺院经济。但唐朝统治者既要与寺院地主争夺劳动人手,争夺土地,又不能不利用佛教以维护政权。武宗死后,宣宗即位,于是一反武宗所为,不数年间,“僧尼之弊,皆复其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