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衙门的设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79页(818字)

1861年清政府设立的外交机构。鸦片战争前清政府无正式外交机构。鸦片战争时期中国对外交涉,均由两广总督负责。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各国公使根据《天津条约》入驻北京。经恭亲王奕訢奏准,于1861年1月20日(咸丰十年十二月十日)特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别称“总署”或“译署”)。该机构地位相当于军机处,办理对外通商和交涉事务,实际上则是清政府专干卖国勾当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奕訢和文祥、桂良任该衙门大臣。总理衙门的职权主要是:向西方购买船、炮和机器,雇佣外国技术人员,制造新式军器和小型兵船,进而建置海军,操练新军,稍后又从军事部门发展到经济领域,兴办一部分民用工矿、交通电讯企业,管理海关税务;此外掌管同文馆,培养翻译人员,翻译一部分外国技术书籍,兼及外国历史、地理及“公法”之类;派遣对外使节,选派出洋学童等项事务。总之,凡与洋人交涉的一切事务,它都管理,所以又叫“洋务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也标志着洋务运动的开始。按奕訢原请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奏文所说:“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筹办夷务始末》卷七十一)。其实它并没有“即行裁撤”,实际存在40年。总理衙门大臣有亲王一人总领其事,其他则由军机大臣、大学士或部院大臣兼领。大臣无定额,初仅3人,1884年(光绪十年)增至14人。衙门内部组织分五股(英国、法国、俄国、美国、海防)一厅(司务),附属机构有同文馆及海关税务司署。总理衙门亲王中以恭亲王奕訢值署最久,前后两任凡12年。在奕訢罢职期间及其死后,总理衙门由庆郡王奕劻领衔。总理衙门大臣中以军机大臣兼领者权力较大,往往为决策主要人物,文祥可为代表。嗣后,沈桂芬、李鸿藻、孙毓汶、徐用仪、翁同龢等人(均军机大臣兼领总理衙门大臣)皆守其成规。1901年7月,清政府根据《辛丑条约》规定,正式将总署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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