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俄强租旅大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97页(614字)

德国强占胶州湾后沙俄以协助中国抵抗德国侵略为名,于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12月19日派遣舰队进占旅顺和大连湾。1898年3月,《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签订前3天,沙俄为了使强占旅顺、大连合法化,正式向清政府提出租借旅大的要求。16日,沙俄向清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限10天内签字画押,并声称:如不照此办理,俄国“即自行办理,不能顾全联盟交谊”。同时,沙俄一面命令海军舰只在中国海面和旅顺口游弋示威,一面派专员与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张荫桓谈判,并用巨款贿赂李、张二人。27日,李鸿章与沙俄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在北京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原称《中俄会订条约》,又称《中俄条约》。5月7日,双方代表又在彼得堡订立《续订旅大租地条约》。两条约主要内容为:1.俄国租借旅顺口、大连湾及其附近海面,租借地的军政大权统归俄国,中国不得在租借地内驻扎军队,租期25年,期满后经两国商议仍可延长。2.租借地以北,划出一段“中立区”(几乎包括租借地以外的整个辽东半岛),该区内的行政由中国官吏负责,但中国军队非经俄国同意,不得入内。这一地区的土地、铁路、矿山和一切通商利益,不得让给他国。3.允许俄国从东三省铁路干线修筑一条支线,连接旅顺口、大连湾,支线所经地区的铁路利权,不得让给他国。俄国强租旅大后的第二年,又擅自把租借地改为“关东省”,并设首席长官管理行政。此后,东北三省完全沦为沙俄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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