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99页(666字)

1899年美国政府提出的侵华政策。中日甲午战争后,各帝国主义国家以“利益均沾”为借口,援引《关条约》规定的种种特权,在中国领土上开设工厂、掠夺开矿山和修筑铁路的权益,疯狂地强占“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当时美国正忙于同西班牙的战争,无力参与对中国的掠夺。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美西战争结束,中国东南沿海和西南一些地区也已被其他列强侵占。美国不甘心“受占有中国土地之强国的排挤”,表示“非参与华事不可”,企图争得对中国侵略的均等权益。是年9月和11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出面,代表美国政府分别向英、德、俄、日、意、法等国发出照会,提出所谓“门户开放”政策。其主要内容:1.各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和它们已夺得的种种特权,其他国家不得干涉。2.在各国的“租借地”和“势力范围”内,其他国家享有均等的贸易机会。各国对运往自己势力范围各口岸的他国货物,均按中国现行的关税率,由中国政府征收。各国对进入自己势力范围各口岸的他国船只,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只的港口税。当他国使用自己修筑或经营控制的铁路运输货物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商品的铁路运费。3.要求中国内地全部开放,使帝国主义国家享有更广泛的投资权力等。当时,英、法、俄、德、日等国在中国争夺权益的问题上,互不相下,矛盾很多。英国由于优势地位开始削弱,而首先支持美国的主张。德国、法国和日本也先后表示愿意接受。俄国就关税问题作了一定保留后也表示同意。这一政策使各帝国主义国家暂时结成了侵略中国的同盟。以后,美国在华的侵略势力日渐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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