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制”的实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09页(373字)

“三三制”是抗日民主政权中人员分配的原则。194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指出抗日根据地所建立的政权,是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为了保证这种政权的性质,在政权工作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这种规定既保证了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又团结了广大的群众。“三三制”政策发布后,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1年2月按这一原则进行了改选。其他各根据地也相继进行了普选,建立了“三三制”政权。“三三制”政策的实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对克服困难坚持抗战起了重要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