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30页(1144字)

标志着旧中国灭亡新中国诞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经过一年多筹备,在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基本胜利的基础上在北平召开。1948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获得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11月25日,中共中央代表与到达解放区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在哈尔滨达成《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1949年1月22日,李济深等55位民主人士联名发表《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为将革命进行到底和召开新政协贡献力量。6月15—19日,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召开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23个单位134人参加。会议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和《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会议推选出以毛泽东为主任的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下设6个小组,分别负责拟定新政协参加单位及其代表名额,起草新政协组织法、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宣言,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经过3个月筹备,9月17日召开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基本通过了政协组织法草案、政府组织法草案。会议决定将新政协改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9月20日最后确定参加中国人民政协的单位及代表名额,计党派、区域、军队、团体代表共45个单位;正式代表510人,候补代表77人,特邀代表75人,共662人。

9月21日下午7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开幕。毛泽东致开幕词。他满怀激情地宣告:“我们的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会议历时10天。经过充分民主协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会议还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为北京。纪年采用公元,当年为1949年。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9月30日下午,选出由180名委员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63人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当选为副主席。大会通过会议宣言、向人民解放军致敬电、竖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办法及碑文。下午6时,全体代表到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礼。典礼毕,回到会场举行大会闭幕式。这次会议的召开,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从此,中国的历史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所创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组织形式,也载入史册,永放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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