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71页(720字)

公元前376年罗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提出的三个法案。当时,平民通过百余年同贵族的斗争已取得一定胜利,如设立保民官、制定十二铜表法、取消不准平民与贵族通婚的规定等,但贵族在社会上仍占显赫地位,垄断官职。公元前445年曾规定设立贵族平民皆可当选的军政官取代只有贵族能担任的执政官,但当选者绝大多数仍是贵族。对外征服得来的公有地大部分仍为贵族占有。公元前390年高卢的入侵使平民贫困加深,债务问题更为严重,国内矛盾趋于尖锐。这时,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提出三个重要法案:1.平民所欠债务一律停止付息,已付部分作为偿还本金计算,未还本金分3年偿清。2.公有地最高占有额为500犹格(1犹格约合1/4公顷);私人在公有地放牧,大牲畜不得超过100头,小牲畜不得超过500头。3.取消具有执政官权的军政官,恢复每年选举两名执政官制度,其中一人须由平民担任。这些法案遭到贵族极力反对,平民坚持斗争十年,每年皆选李锡尼和绥克斯图为保民官,他们也每年提出这些法案。直到公元前367年三个法案全部通过。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的通过标志平民对贵族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上层平民得到担任最高行政官职的权利,此后其他官职也陆续向平民开放。由于平民能担任执政官,而执政官退任后可进入元老院,因此,以后元老院成份也发生一定变化。债务问题也得到有利于平民的暂时解决。公元前326年的波提利阿法案使所有罗马公民最终免除债务奴役的威胁。公元前287年的霍腾西阿法案使平民参加的特里布斯会议具有了立法权,标志平民对贵族斗争的胜利结束。开明旧贵族和上层平民逐渐结为新贵族,罗马奴隶主政权统治力量得到加强。罗马仍是一个贵族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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