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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55页(527字)

通常叫社会财富或国民财富。某个社会或某个国家,在其特定的时间内所拥有的物质资料的总和,叫做社会财富或国家财富。其中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和用于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水源等)。尚未参与生产过程、未被开发的自然资源,是潜在的国民财富。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除了物质财富以外,还拥有科学理论(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艺术作品、文化遗产、古迹等精神财富。

无论是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归根到底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因此,其结论应是:自然界和劳动加在一起,就是一切物质财富的根本源泉。不管财富的社会形式怎样,但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物质财富在不同的社会中有不同的占有形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物质财富绝大部分被剥削阶级所占有,成为他们剥削、掠夺和奴役劳动人民的手段。在社会主义社会,物质财富一部分归全民所有;一部分属于劳动人民集体所有;还有一小部分归个人所有,成为个人财产。在社会主义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为继续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造越来越丰富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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