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127页(208字)
凡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统称比例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比例税一般适用于对流转额的课征,一是不论流转额大小,都按照同一比例计税,有利于商品流转的扩大;二是对生产经营同一种产品只规定一个税率,便于相互比较经营成果,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三是简单易行,便于计算交纳。我国现行税制中,采用比例税的有:产品税、营业税、关税和牲畜交易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