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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172页(333字)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凡是从事商业、物资供销、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政电讯、公用事业、出版业、娱乐业、加工修理业和其他各种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都称为营业额,都应按照规定的税率交纳营业税。从税收上划分,营业额又可分为征税营业额和免税营业额。营业额又分营业收入额、营业收益额、佣金收益额。营业收入额是指工厂、商店由于销售商品而收入的货款;营业收益额是指服务性行业以提供劳务或信用的形式所取得的各项收入额,如服务业务收入、修理业务收入、金融保险业务收入等;佣金收益额简称佣金,是指接受委托从事代购、代销业务或介绍推销货物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是由受委托方拨销货价款提取一定比例的收入,在国际上一般称佣金,在我国称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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