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革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86页(409字)

暴力革命是指革命阶级用武装力量,通过战争方式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从而实现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暴力革命是社会革命的主要形式或基本形式。

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反动的统治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拥有强大的暴力机器,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况且,一切反动的统治阶级是不会自动让出政权的,他们总是用暴力镇压被压迫阶级的革命,因此,被压迫阶级不使用革命的暴力反对反革命的暴力,就不能夺取国家政权。这一点决定了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遍规律。

暴力革命是社会革命主要的或基本的形式,并不排斥在特定的条件下,个别国家或地区有“和平转变”的可能性。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以强大的革命武装为后盾,必须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代之以新的国家机器。这种观点同暴力革命的原则实质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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