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指数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35页(598字)
社会经济统计中用于综合反映同一类现象平均变动程度的相对指标。有个体指数和总指数。前者如个别产品的产量指数,个别商品的价格指数等,其计算方法同一般的动态相对指标;后者说明由不能同度量的多种要素构成的现象在时间上变动的程度。统计分计中应用指数时,通常多指总指数,如各种商品价格涨跌情况不一,可以用物价指数综合反映物价水平总的升降程度。常以基期为100,各期均与基期对比,连续编制基数,成一数列。编制公式有两类:①平均法指数公式。有算术平均指数公式、调和平均指数公式、几何平均指数公式等。以物价指数的算术平均公式为例,先就每种商品计算两个时期价格之比,再以基期销售额为反数,求这些比值的平均数,说明价格的平均变动程度。公式为:
式中∑为加总符号,P1和P0分别为各商品当期和基期价格,Q0为基期销售量,P0Q0为基期销售额。②综合法指数公式。仍以物价指数为例,其常用公式为:
式中Q1为当期销售量,其他符号与前同。两式的分子和分母都是销售量假定不变情况下的总销售额,通过分子分母间的对比,可反映出各种商品价格总的变动情况。采用上两式的几何平均,称为“理想公式”,即指数应用范围很广,除各种物价指数外,还可计算工农业生产指数、成本指数、劳动生产率指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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