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47页(428字)

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特征之一,指的是用革命手段摧毁资产阶级国家的军事、行政、司法等压迫人民的强力机构。无产阶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最彻底的革命,它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消灭阶级。在革命过程中,无产阶级要建立新型的国家政权,这种国家政权建立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由人民自己所掌握。而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为资产阶级所掌握的,在某些条件下,它还有成为官僚军事机器的倾向。因此,无产阶级革命不能简单地把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从资产阶级手里转到无产阶级手里,对于已成为官僚军事机器的国家政权机构,必须用暴力打碎它,按照无产阶级的原则,重新建立自己的民主政权。克思在总结1848~1851年法国革命和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经验时,明确提出了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思想。当然,对这一论断应该作辩证的理解,对于国家政权中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或管理经济的机构,可以加以改造而不必全部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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