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65页(483字)

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的整体的反映,也是对客观环境及主体状态的感知理解和解释的过程。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又不是感觉的堆砌和机械相加。知觉是一个主动的反映过程,人究竟从客观环境中抽取什么样的信息,进行怎样的加工整合,不完全取决于外界刺激物本身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的主观态度及过去的知识经验,这些因素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着对外部刺激信息的舍取,及对信息的理解、判断和解释。当知觉一个熟悉的客体时,可根据过去的经验直接地把它认知出来,能了解它的意义和内容。如遇到一件不熟悉的事物时,人们总是寻找某一方面的经验,提出假设,进行核对验证,试图把它纳入一定的知识范畴中,这常常是在刹那间进行的,有时甚至是在无意识中完成的。知觉大体分为对物的知觉和对人的知觉两大类。对物的知觉又分为空间知觉(包括大小知觉,形状知觉、方向知觉和距离、立体知觉)、时间知觉和运动知觉。对人的知觉分为人际知觉、角色知觉、对他人知觉和自我知觉。此外还有错觉。无论对物的知觉还是对人的知觉都具有整体性、恒常性、选择性和理解性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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