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79页(422字)

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合乎一定社会要求的公民的总要求。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核心,是确定教育工作的内容、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据。教育目的是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的。它不仅仅反映了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而且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从教育发展史来看,教育目的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不断发展变化,大致上可分为两种倾向:一种是强调教育的社会制约作用,主张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教育目的;另一种是强调人的确定自我发展,主张从儿童内在的自然潜力出发来考虑教育目的。此外,也有主张两者兼顾的。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历史上的教育家都未能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直到克思、恩格斯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考察,提出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才为科学地解决教育目的问题指出了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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