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78页(460字)

指一个社会赖以传播知识和文化遗产以及影响个人社会活动和智力增长的那些正式机构和组织的总称。任何一种教育制度的形成和变化都有其历史根源和时代背景,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和各种势力的趋势而不断地改进与革新之中。

从行政结构与管理权限角度来看,教育制度可以分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两种。大多数国家设有通常称做教育部或教育与文化部的中央政府机构,它既掌握各地区教育的组织、行政、经费和监督的大权,又对全国教育法令、学校课程编制、人事安排以及教材和教学法的审核具有很大程度的决定权。法国、意大利、北美、中东等诸国都属于这种集权范围。另外一些国家,教育则由各行政区分别管理。美国、印度等国家的教育制度则属于分权管理范畴。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是属于中央集权范围之内的。我国教育制度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各种建设人材,以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社会主义制度,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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