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道德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87页(390字)

婚姻家庭道德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反映,是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具体道德要求。婚姻家庭关系是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调节之下的,而其中的道德调节是有普遍意义和深远影响的。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道德,是以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为核心的,并且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等具体道德要求。

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以夫妻双方的真诚爱情为基础,并且要得到法律的承认。所以,社会主义的婚姻应当是有爱情的、公证的婚姻。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夫妻关系,应当是平等、互助、互敬、互爱的关系。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家庭关系,应当是民主平等的社会关系的一部分,这里的关键在于要把家庭成员之间的法律义务变成自觉的道德责任。婚姻家庭关系上的基本道德要求,是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形成民主、平等、和睦、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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