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与法律监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77页(314字)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享有检察权。在我国设最高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法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其主要工作有:(一)法纪监督。对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或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进行检察,依法侦查,提起公诉。(二)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三)提起公诉和审判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四)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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