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折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29页(495字)

研究人在遭受挫折之后行为变化的理论。挫折是指人的某种需要的满足处于受阻或中断状态。挫折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个体在为达到某一目标进行努力过程中遇到障碍和遭受失败之后引起的情绪状态;一是指阻碍个体动机性活动的情境。如由于个人体力、智力与能力等带来的限制,使其不能完成预定目标,或从事某种工作。由于外界环境与个人因素的作用,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避免挫折。挫折给人带来心理上的压力,但人们对待挫折的态度有不同。有的人不畏挫折,不屈不挠,能够不断总结经验,不停前进;有的人则受到挫折之后一蹶不振、消沉颓废。这说明不同的人的挫折容忍力不同。挫折容忍力标志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受到挫折后采取积极进取的态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总结经验教训修改目标和行为;二是坚持原来的目标,改变途径和方法,调整力量再干。研究人们采取正确的方法是减少挫折和失败的有效途径。第二种是消极防范的态度。受到挫折后采取自我安慰、逃避、攻击和消极反抗等态度。这些消极防范的态度与每个人的性格、气质、所处的环境等有一定的联系。研究这些联系,有助于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强预防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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