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41页(625字)

自由贸易,是保护贸易的对称,指国家任其自由,不加干涉和限制的进出口贸易。在18世纪后半期英国产业革命的基础上产生。当时,为了从海外获得廉价原料和商品市场,废除封建法规对工业生产的限制和商业资本对进出口贸易的控制,英国实行了自由贸易,藉此建立了在世界市场上的优越地位,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后,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已很少。二次大战后,尽管联合国规定了自由贸易的原则,但一直盛行贸易保护主义。

保护贸易,是自由贸易的对称,指国家运用其权力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的对外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有高额关税、许可证制、外汇管制等。始于15、16世纪重商主义时期,在资本主义初期,对于保护本国工业、防止外国竞争、促进原始积累和大工业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产业革命的完成和自由竞争的加剧,逐渐为自由贸易政策所代替。到了帝国主义时期,为了垄断国内市场和夺取国外市场,资本主义各国又恢复了保护贸易,而且是更甚于过去的保护贸易,“超保护贸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直推行此种政策,尽管口头上也高喊自由贸易,但贸易保护主义之风却越刮越烈,尤其是70年代初经济危机以来更是如此。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保护经济基础的巩固和成长,一般也都实行保护贸易的政策,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保护自己、侵袭他人的政策有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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